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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职业技能补贴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0-01-14 文章分类:通知公告
作者:消防培训学校 阅读:10360

国家职业技能补贴政策


国家职业技能补贴

一、申领条件

1、申领时为企业在职职工;

2、单位与个人均不欠缴失业保险费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24个月及以上;(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申领需单位与个人均不欠缴失业保

险费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3、自2017年1月1日起(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

可在国家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核查)。

注: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需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二、审核资料

1、《吉林省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在长春市社保官网 http://ccshbx.changchun.gov.cn/ 下载,在“单位全称”处加盖所

属企业公章);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3、申领人吉林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原件;

4、申领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跨统筹地区迁转失业保险关系至我市的企业职工还需提供未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效证明。

三、发放标准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

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四、申领地点

携带资料到缴纳社保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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