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在辖区开展“户籍化”管理宣传日,努力使消防安全教育行动转化为消防安全意识。同时,紧密结合推行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对消防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组织开展“户籍化”管理专项培训。组织重点单位管理人召开会议,集中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员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等宣传教育,提高重点单位从业人员对“户籍化”管理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积极提请政府颁发责任状,督促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部门根据各行业、系统特点,开展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把单位消防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学校、医院级别评定、宾馆饭店星级评定等范畴,形成工作合力。提请各主管单位,根据人员岗位、工种和工作区域的不同,对法人代表、消防管理人、企业和单位保安、普通员工结合各行业工作特点和生活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培训,达到分类分批次培训,共同提高消防安全素质的目的。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提请各部门根据各行业、系统特点,开展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在具体工作中可依托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一个专用账户,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开发相关应用软件,以互联网与公安网相交互的形式进行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同时也方便社会单位及时更新相关动态信息。
制订户籍化管理月度工作方案,将工作细化到每一周,通过每周工作计划付诸执行,来逐步完成户籍化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以促进工作的稳步推进;
广泛执行动态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随时汇报更新单位的消防工作动态;
全面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加强各类信息的分析利用;
建立“一户一栋”的工作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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