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式公寓是最早起源于70年代的欧洲地区,主要是旅游区为了提供游客休息,出租给需要的游客的地方,然后再由专门的管理公司进行统一式管理。随着风景旅游的兴起,这种酒店式公寓非常受欢迎,经过了这些年的发展,每个酒店公寓有了自己独特的模式与功能。集会所,休闲,居家,投资为一身。对于这些蓬勃发展的事物,规范化管理消防安全,是一项重要工作。
“酒店式公寓”与“酒店式公寓”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居住建筑,而后者是旅馆建筑。公寓式酒店指按公寓式(单元式)分隔出租的酒店,应按旅馆建筑处理。各职能部门应视其为酒店、宾馆进行消防监督管理。
鉴于厦门市酒店式公寓的现状,笔者认为可按照“疏堵结台,划线管理”的方法,在确保场所基本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酒店式公寓消防技术标准”,对酒店式公寓进行分类管理,通过消防技术手段,帮助具备条件的酒店式公寓达到相应的消防安全条件:1、利用多层、高层已建公寓、住宅整幢改为酒店式公寓的,原则上按多层、高层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改造:2、利用多层、高层已建建筑的部分公寓、住宅楼层改为酒店式公寓的,可在满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要求以及防排烟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其他消防设施的要求。可设置简易喷淋系统和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来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应严格酒店式公寓的审批程序,鉴于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在消防安全要求上的种种不同及增设消防设施的难度。规划部门在审批建筑变更申报时,对与居住建筑中部分楼层变更为酒店、宾馆的申请应予慎重考虑。消防部门在受理二次装修时,必须以建设规划为前置条件,根据专项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的酒店式公寓改造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酒店式公寓业主应在改造工程完工后申报消防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50张床位以上的酒店式公寓还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消防安全岗位上岗证书,酒店式公寓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立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酒店式公寓方能正式对外营业。
以上就是对规范酒店式公寓消防管理有哪些相关对策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