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规范对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管理,保障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1 生产单位和智能管理单位;
2.1.1 车间各生产单位建立本单位消防设施的管理台账。办公楼内职能管理单位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建立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台账;
2.1.2 各单位确定本单位消防责任区域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实行目视化管理;
2.1.3 定期对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实施点检,以及组织对自动消防设备的检测维保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2.1.4 对发生故障的自动消防设备设施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无法排除的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
2.1.5 人力资源部对到期或者失效的消防器材应及时报告进行维修充装或更换。
2.2 人力资源部:
2.2.1 建立公司消防设备设施的总台帐;
2.2.2 统一制定公司消防器材管理标识;
2.2.3 组织并做好对平台、中心自动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测维保工作;
2.2.4 统一做好对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及维修充装工作;
2.2.5 对各单位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情况设施监管。
3.1 严禁挪用、损坏各类消防设备设施。
3.2 消防器材应配置合理外观整洁,完好有效。
3.3 自动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人,应按照标准进行管理维护。
3.4 消防设备设施应外观整洁,运行正常。
新建的消防设备设施:
内部承建单位应保证其质量的可靠性和完好性,并做好与业务单位的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应包含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5.1 各单位应将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情况列入对所属单位的考核。
5.2 人力资源部和制造部安全员对在督察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应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将予以曝光,并列入安全绩效指标的稽核。
5.3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消防设备设施不能正常投入使用,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消防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03)等的有关要求;
2、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3、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停或长期带故障工作。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其他单位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内容;
7、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8、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9、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h的,应同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以上就是对消防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培训内容,建筑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内容培训的讲解,部分内容仅供参考,本管理规定内容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定期做好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创立完善管理制度,以年为单位,做好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以月为单位,做好对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记录与报告,才是有效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