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火灾事故率很高,这一般是由于旧小区多数为早期建设,都是按照早期的设计标准,其配套设施不齐,有的设备也过于老化,加上缺乏管理,人文环境较差,造成了这类小区多发事故,老旧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消防通道被占用:老旧小区内部道路狭窄,由于缺乏管理,杂物堆放较多,加之私自搭建,一但发生事故消防车将无法第一时间赶入火场灭火。
2、线路老化,胡乱搭建:线路老化加之捆绑不合理,时间久了陈旧线路绝缘体开始腐化,很多小区早期没有网络线路,外接线路走明线,电话线、数字电视等线路交杂在一起,造成很大的隐患。
3、生产、仓储、居住混搭:我国消防有严格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4、缺乏消防设施:周边缺乏消防栓,建筑物内缺乏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无法做出应急处理。
5、民改商:将民用改为商用,私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
新《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上述内容,也是新《消防法》增加的内容。
一般而言,住宅小区都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具体的物业管理职责,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也不例外。但是,由于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开发商或者住宅的业主委员会,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并不是责任主体,所以新《消防法》从两个方面规定了其职责:
(1)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这些共用消防设施属于城市整体消防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如此规定,实际上是给物业管理公司设定了法定义务。
(2)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这一规定,实际上是一种约定义务。也就是说,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这方面的义务,并不是无偿的、无条件的法定义务,而是根据与开发商或者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而提供有对价的约定服务。如果开发商或者业主委员会未就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与物业公司签订约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公司就不提供这种服务,因此产生的消防安全责任,应当由开发商或者业主委员会承担。
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小区有必要组织居民会排查火灾隐患,会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灾会逃生,会报警,会应急消防知识等,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相信您会对小区消防培训相关内容有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