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备:某地正进行宗教场所防火知识培训
1、宗教场所内日常生活用火要非常谨慎,火源周围不可以放置可燃性、易燃物。宗教活动场地室内装修物不可以选用易燃可燃性材料。
2、理应提升火源、开关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件的应用管理,燃灯、点烛、烧香、焚纸等宗教活动用火理应在室外固定不动位置,并由专人看守。
3、地处森林、郊野的宗教活动场地要确保周围30米范畴内无野草,防止森林大火危及。
4、宗教活动场地内一般不可应用卤钨灯等持续高温照明灯具和加热炉、电热水器具等大功率电加热电器,电气路线一概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并用阻燃PVC或金属材料穿管保护,不可直接敷设在梁、柱、枋等可燃性构件上。
5、日常生活与宗教活动应分区设置,无法分离的采取防火分隔对策,食堂要单独开设炊煮用火的炉灶和烟囱满足防火安全标准。
6、宗教活动场地请勿在过道、楼梯间等处堆积任何杂物,要保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7、宗教活动场地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能用明火照明找寻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