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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办案的流程是怎样的?消防办案流程查询

发布时间:2021-03-04 09:48:58   |   文章分类:消防科普   |   作者:消防培训   |   阅读:2162
[导读]: 1、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2、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3、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4、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条件的,消防监督员应当场收缴,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5、报所属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一般情况下,发生火灾,也就是我们说的消防案件,第一时间要去拨打119扑灭火灾,而之后就是对于火灾发生的调查了,尤其是造成重大伤害的,比如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就需要报警来调查火灾发生的具体情况了,那么,消防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呢?

消防办案流程

1、简易程序

(1)条件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适用简易程序。

(2)程序

①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②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③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④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条件的,消防监督员应当场收缴,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⑤报所属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一般程序

(1)条件:

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处罚,适用一般程序。

(2)程序

①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②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讯问人或询问人不得少于2人。需要传唤的,应当使用《传唤证》。《传唤证》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签发,消防监督员执行。当事人逃避或拒绝传唤的,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强制传唤。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或《询问笔录》;

③进行现场勘验或检查,并制作勘验或检查笔录;

④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

⑤填报《行政处罚审批表》(分为适用听证和不适用听证两种)。对给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裁决;

⑥填写《告知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制作《公安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⑦填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⑧制作《公安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建立行政处罚档案。

(3)时限

①被传唤人的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24小时不能结束讯问的,应当让被讯问人离去;需要继续讯问的,可以再次传唤;

②填写《告知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3日内送达当事人;

③填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在7日内按民事诉讼程序送达当事人。


以上即为消防办案流程的简易程序以及一般程序,对于消防办案过程中的听证、复议以及行政赔偿也都有各自的程序,在办理消防案件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相关的办案程序,保证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合法性,如果对此还有不明白的,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吉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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